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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高处作业施工安全的监理工作

admin2024-08-29人已围观

按照国家标准《高处作业分级》 的规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 2m 以上(含 2m) 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其内容包括: 1、 临边与洞口作业的安全防护: 规定了防护栏杆的高度, 设置原则及计算方法。 2、 攀登与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 规定了登高设施的使用及要求. 独立悬空作业应遵守的原则。 3、 操作平台与交叉作业的安全防护: 规定了交叉作业的防护措施及安全间隔距离。 4、 高处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注: 根据工程实际情况, 高处作业还包括各类洞、 坑、 沟、 槽等工程的施工 1、 监理规划 2、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3、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 1、 对施工专项方案的审查。 审查内容:(1) 临边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2) 洞口作业的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3)悬空作业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4) 交叉作业时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否齐全完整。(5) 安全防护棚的设置是否满足安全要求。(6) 安全防护棚的搭设方案是否完整齐全。 2、 管理措施的制定。 3、 对施工单位资质和上岗人员的审查及审查施工单位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文。 审查内容: (1)《营业执照》; (2)《施工许可证》; (3)《安全资质证书》; (4)《建筑施工安全监督书》;(5)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安全专业人员的配备等;(6) 安全生产责任制及管理体系;(7)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 特种作业人员的上岗证及管理情况; (9) 各工种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4、 对进场防护材料和设备的检查。 5、 对施工过程的检查、 控制、 管理和验收。 6、 对天气情况的掌握, 做好预控工作 A 1、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 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 2、 单位工程施工负责人应对工程的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制。 施工前, 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 落实所有安全技术措施和人身防护用品, 未经落实时不得进行施工。 3、 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 工具、 仪表、 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 必须在施工前加以检查, 确认其完好, 方能投入使用。 4、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 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 持证上岗, 并必须定期进行体格检查。 5、 施工中对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 发现有缺陷和隐患时, 必须及时解决; 危及人身安全时, 必须停止作业。 6、 施工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 应一律先行撤除或加以固定。 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 均应堆放平稳, 不妨碍通行和装卸。 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 作业中的走道、 通道板和登高用具, 应随时清扫干净; 拆卸下的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 不得任意乱置或向下丢弃。 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7、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 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滑、 防寒和防冻措施。 凡水、 冰、 霜、 雪均应及时清除。 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筑物, 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 遇有六级以下强风、 浓雾等恶劣气候, 不得进行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 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 应对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 发现有松动、 变形、 损坏或脱落等现象, 应立即修理完善。 8、 因作业必需, 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 必须经施工负责人同意, 并采取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 9、 防护棚搭设与拆除时, 应设警戒区, 并应派专人监护。 严禁上下同时拆除。 10、 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主要受力杆件, 力学计算按一般结构力学公式, 强度及挠度计算按现行有关规范进行, 但钢受弯构件的强度计算不考虑塑性影响, 构造上应符合现行的相应规范的要求。 B (一) 临边作业 1、 检查对临边高处作业, 有无设置防护措施, 序号 检查内容 1 基坑周边, 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 料台与挑平台周边, 雨篷与挑檐边, 无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 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2 头层墙高度超过 3.2m 的二层楼面周边, 以及无外脚手的高度超过 3.2m 的楼层周边, 必须在外围架设安全平网一道。 3 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 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4 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 必须设防护栏杆。 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 应予分隔封闭。 5 各种垂直运输接料平台, 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 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2、 临边防护栏杆杆件的规格及连接要求, 应符合下列规定: 序号 检查内容 1 毛竹横杆小头有效直径不应小于 70mm, 栏杆柱小头直径不应小于 80mm, 并须用不小于 16 号的镀锌钢丝绑扎, 不应少于 3 圈, 并无泻滑。 2 原木横杆上杆梢径不应小于 70mm, 下杆稍径不应小于 60mm, 栏杆柱梢径不应小于75mm。 并须用相应长度的圆钉钉紧, 或用不小于 12 号的镀锌钢丝绑扎, 要求表面平顺和稳固无动摇。 3 钢筋横杆上杆直径不应小于 16mm, 下杆直径不应小于 14mm。 钢管横杆及栏杆柱直径不应小于 18mm, 采用电焊或镀锌钢丝绑孔固定。 4 钢管栏杆及栏杆均采用 φ48×(2.75~3.5) mm 的管材, 以扣件或电焊固定。 5 以其他钢材如角钢等作防护栏杆杆件时, 应选用强度相当的规格, 以电焊固定。 3、 检查搭设临边防护栏杆 序号 检查内容 1 防护栏杆应由上、 下两道横杆及栏杆柱组成, 上杆离地高度为 1.0~1.2m, 下杆离地高度为 0.5~0.6m。 坡度大于 1∶ 2.2 的层面, 防护栏杆应高 1.5m, 并加挂安全立网。 除经设计计算外, 横杆长度大于 2m 时, 必须加设栏杆柱。 2 栏杆柱的固定应符合下列要求必须符合要求: 3 栏杆柱的固定及其与横相干的连接, 其整体构造应使防护栏杆在上杆任何处, 能经受 任何方向的 1000N 外力。 当栏杆所处位置有发生人群拥挤、 车辆冲击或物件碰撞等可能时, 应加大横杆截面或加密柱距。 4 防护栏杆必须自 上而下用安全立网封闭, 或在栏杆下边设置严密固定的高度不低于18cm 的挡脚板或 40cm 的挡脚笆。 挡脚板与挡脚笆上如有孔眼, 不应大于 25mm。 板与笆下边距离底面的空隙不应大于 10mm。 接料平台两侧的栏杆, 必须自上而下加挂安全立网或满扎竹笆。 5 当临边的外侧面临街道时, 除防护栏杆外, 敞口立面必须采取满挂安全网或其他可靠措施作全封闭处理。 1、 进行洞口作业以及在因工程和工序需要而产生的, 使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或危及人身安全的其他洞口进行高处作业时, 必须按下列规定设置防护设施: 序号 检查内容 1 板与墙的洞口, 必须设置牢固的盖板、 防护栏杆、 安全网或其他防坠落的防护设施。2 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 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 10m 设一道安全网 3 钢管桩、 钻孔桩等桩孔上口, 杯形、 条形基础上口, 未填土的坑槽, 以及人孔、 天窗、地板门等处, 均应按洞口防护设置稳固的盖件。 4 施工现场通道附近的各类洞口与坑槽等处, 除设置防护设施与安全标志外, 夜间还应设红灯示警。 2、 洞口根据具体情况采取设防护栏杆、 加盖件、 张挂安全网与装栅门等措施时, 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序号 检查内容 1 楼板、 屋面和平台等面上短边尺寸小于 25cm 但大于 2.5cm 的孔口, 必须用坚实的盖板盖没。 盖板应防止挪动移位。 2 楼板面等处边长为 25~50cm 的洞口、 安装预制构件时的洞口以及缺件临时形成的洞口,可用竹、 木等作盖板、 盖住洞口。 盖板须能保持四周搁置均衡, 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3 边长为 50~150cm 的洞口, 必须设置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 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 脚手板。 也可采用贯穿于混凝土板内的钢筋构成防护网, 钢筋网格间距不得大于 20cm。4 边长在 150cm 以上的洞口, 四周设防护栏杆, 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 5 垃圾井道和烟道, 应随楼层的砌筑或安装而消除洞口, 或参照预留洞口作防护。 管道井施工时, 除按上办理外, 还应加设明显的标志。 如有临时性拆移, 需经施工负责人核准,工作完毕后必须恢复防护设施。 6 位于车辆行驶道旁的洞口、 深沟与管道坑、 槽, 所加盖板应能承受不小于当地额定卡车后轮有效承载力 2 倍的荷载。 7 墙面等处的竖向洞口, 凡落地的洞口应加装开关式、 工具式或固定式的防护门, 门栅网格的间距不应大于 15cm, 也可采用防护栏杆, 下设挡脚板(笆) 8 下边沿至楼板或底面低于 80cm 的窗台等竖向洞口, 如侧边落差大于 2m 时, 应加设 1.2m高的临时护栏。 9 对邻近的人与物有坠落危险性的其他竖向的孔、 洞口, 均应予以盖没或加以防护, 并有固定其位置的措施。 C 1、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应确定用于现场施工的登高和攀登设施。 现场登高应借助建筑结构或脚手架上的登高设施, 也可采用载人的垂直运输设备。 进行攀登作业时可使用梯子或采用其他攀登设施。 2、 柱、 梁和行车梁等构件吊装所需的直爬梯及其他登高用拉攀件, 应在构件施工图或说明内作出规定。 3、 攀登的用具, 结构构造上必须牢固可靠。 供人上下的踏板其使用荷载不应大于 1100N。 当梯面上有特殊作业, 重量超过上述荷载时, 应按实际情况加以验算。 4、 移动式梯子, 均应按现行的国家标准验收其质量。 5、 梯脚底部应坚实, 不得垫高使用。 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 立梯工作角度以 75°±5°为宜,踏板上下间距以 30cm 为宜, 不得有缺档。 6、 梯子如需接长使用, 必须有可靠的连接措施, 且接头不得超过 1 处。 连接后梯梁的强度, 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 7、 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 35°~45°为宜, 铰链必须牢固, 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 8、 固定式直爬梯应用金属材料制成。 梯宽不应大于 50cm, 支撑应采用不小于∟70×6 的角钢, 埋设与焊接均必须牢固。 梯子顶端的踏棍应与攀登的顶面齐平, 并加设 1~1.5m 高的扶手。 使用直爬梯进行攀登作业时, 攀登高度以 5m 为宜。 超过 2m 时, 宜加设护笼, 超过 8m 时, 必须设置梯间平台。 9、 作业人员应从规定的通道上下, 不得在阳台之间等非规定通道进行攀登, 也不得任意利用吊车臂架等施工设备进行攀登。 上下梯子时, 必须面向梯子, 且不得手持器物。 10、 钢柱安装登高时, 应使用钢挂梯或设置在钢柱上的爬梯。 钢柱的接柱应使用梯子或操作台。操作台横杆高度。 当无电焊防风要求时, 其高度不宜小于 1m, 有电焊防风要求时; 其高度不宜小于 1.8m, 11、 登高安装钢梁时, 应视钢梁高度, 在两端设置挂梯或搭设钢管脚手架。 梁面上需行走时, 其一侧的临时护栏横杆可采用钢索, 当改用扶手绳时, 绳的自然下垂度不应大于 l/20, 并应控制在10cm 以内。 12、 钢层架的安装, 应遵守下列规定 序号 检查内容 1 在层架上下弦登高操作时, 对于三角形屋架应在屋脊处, 梯形层架应在两端, 设置攀登时上下的梯架。 材料可选用毛竹或原木, 踏步间距不应大于 40cm, 毛竹梢径不应小于 70mm。2 屋架吊装以前, 应在上弦设置防护栏杆。 3 屋架吊装以前, 应预先在下弦挂设安全网; 吊装完毕后, 即将安全网铺设固定。 1、 悬空作业处应有牢靠的立足处, 并必须视具体情况, 配置防护栏网、 栏杆或其他安全设施。 2、 悬空作业所用的索具、 脚手板、 吊篮、 吊笼、 平台等设备, 均需经过技术鉴定或检证方可使用。 3、 构件吊装和管道安装时的悬空作业,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序号 检查内容 1 钢结构的吊装, 构件应尽可能在地面组装, 并应搭设进行临时固定、 电焊、 高强螺栓连接等工序的高空安全设施, 随构件同时上吊就位。 拆卸时的安全措施, 亦应一并考虑和落实。高空吊装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层架、 桁架等大型构件前, 也应搭设悬空作业中所需的安全设施。 2 悬空安装大模板、 吊装第一块预制构件、 吊装单独的大中型预制构件时, 必须站在操作平台上操作。 吊装中的大模板和预制构件以及石棉水泥板等屋面板上, 严禁站人和行走。 3 安装管道时必须有已完结构或操作平台为立足点, 严禁在安装中的管道上站立和行走。 4、 模板支撑和拆卸时的悬空作业,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序号 检查内容 1 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 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 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 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上装、 拆模板。 结构复杂的模板, 装、 拆应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的措施进行。 2 支设高度在 3m 以上的柱模板, 四周应设斜撑, 并应设立操作平台。 低于 3m 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3 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 应有稳固的立足点。 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 应搭设支架或脚手架。 模板上有预留洞时, 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 混凝土板上拆模后形成的临边或洞口, 应按本规范有关章节进行防护。 拆模高处作业, 应配置登高用具或搭设支架。 5、 钢筋绑扎时的悬空作业,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序号 检查内容 1 绑扎钢筋和安装钢筋骨架时, 必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 2 绑扎圈梁、 挑梁、 挑檐、 外墙和边柱等钢筋时, 应搭设操作台架和张挂安全网。 悬空大梁钢筋的绑扎, 必须在满铺脚手板的支架或操作平台上操作。 3 绑扎立柱和墙体钢筋时, 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或攀登骨架上下。 3m 以内的柱钢筋。 可在地面或楼面上绑扎, 整体竖立。 绑扎 3m 以上的柱钢筋, 必须搭设操作平台。 6、 混凝土浇筑时的悬空作业,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序号 检查内容 1 浇筑离地 2m 以上框架、 过梁、 雨篷和小平台时, 应设操作平台, 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撑件上操作。 2 浇筑拱形结构, 应自两边拱脚对称地相向进行。 浇筑储仓, 下口应先行封闭, 并搭设脚手架以防人员坠落。 3 特殊情况下如无可靠的安全设施, 必须系好安全带并扣好保险钩, 或架设安全网。 7、 进行预应力张拉的悬空作业时,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序号 检查内容 1 进行预应力张拉时, 应搭设站立操作人员和设置张拉设备的牢固可靠的脚手架或操作平台。 雨天张拉时, 还应架设防雨棚。 2 预应力张拉区域标示明显的安全标志, 禁止非操作人员进入。 张拉钢筋的两端必须设置档板。 档板应距所张拉钢筋的端部 1.5~2m, 且应高出最上一组张拉钢筋 0.5m 其宽度应距张拉钢筋两外侧各不小于 1m。 3 孔道灌浆应按预应力张拉安全设施的有关规定进行。 8、 悬空进行门窗作业时, 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序号 检查内容 1 安装门、 窗, 油漆及安装玻璃时, 严禁操作人员站在樘子、 阳台栏板上操作。 门、 窗临时固定, 封填材料未达到强度, 以及电焊时, 严禁手拉门、 窗进行攀登 2 在高处外墙安装门、 窗, 无外脚手时, 应张挂安全网。 无安全网时, 操作人员应系好安全带, 其保险钩应挂在操作人员上方的可靠物件上。 3 进行各项窗口作业时, 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 不得在窗台上站立, 必要时应系好安全带进行操作。 D 1、 移动式操作平台, 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序号 检查内容 1 操作平台应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 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2 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 10m2, 高度不应超过 5m。 还应进行稳定验算, 并采用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3 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 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 立柱底端离地面不得超过 80mm。 4 操作平台可用 φ(48~51) ×3.5mm 钢管以扣件连接, 亦可采用门架式或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部件, 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 平台的次梁, 间距不应在于 40cm; 台面应满铺 3cm 厚的木板或竹笆。 5 操作平台四周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 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2、 悬挑式钢平台, 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序号 检查内容 1 悬挑式钢平台应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 其结构构造应能防止左右晃动, 计算书及图纸应编入施工组织设计。 2 悬挑式钢平台的搁支点与上部拉结点, 必须位于建筑物上, 不得设置在脚手架等施工设备上。 3 斜拉杆或钢丝绳, 构造上宜两边各设前后两道, 两道中的每一道均应作单道受力计算。 4 应设置 4 个经过验算的吊环。 吊运平台时应使用卡环, 不得使吊钩直接钩挂吊环。 吊环应用甲类 3 号沸腾钢制作。 5 钢平台安装时, 钢丝绳应采用专用的挂钩挂牢, 采取其他方式时卡头的卡子不得少于 3个。 建筑物锐角利口围系钢丝绳处应加衬软垫物, 钢平台外口应略高于内口。 6 钢平台左右两侧必须装置固定的防护栏杆。 7 钢平台吊装, 需待横梁支撑点电焊固定, 接好钢丝绳, 调整完毕, 经过检查验收, 方可松卸起重吊钩, 上下操作。 8 钢台使用时, 应专人进行检查, 发现钢丝绳有锈蚀损坏应及时调换, 焊缝脱焊应及时修复。 3、 操作平台上应显著地标明容许荷载值。 操作平台上人员和物料的总重量, 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 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 1、 支模、 粉刷、 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 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 下层作业的位置, 必须处于依上层高度确定的可能坠落范围半径之外。 不符合以上条件时, 应设置安全防护层。 2、 钢模板、 脚手架等拆除时, 下方不得有其他操作人员。 3、 钢模板部件拆除后, 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 1m, 堆放高度不得超过 1m。 楼层边口、通道口、 脚手架边缘等处, 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4、 结构施工自二层起, 凡人员进出的通道口(包括井架、 施工用电梯的进出通道口), 均应搭设 安全防护棚。 高度超过 24m 的层次上的交叉作业, 应设双层防护。 5、 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 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廓。 E 1、 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 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 验收合格后, 方可进行高处作业。 验收也可分层进行, 或分阶段进行。 2、 安全防护设施, 应由单位工程负责人验收, 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 3、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应具备下列资料: (1) 施工组织设计及有关验算数据; (2) 安全防护设施验收记录; (3) 安全防护设施变更记录及签证。 4、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所有临边、 洞口等各类技术措施的设置状况; (2) 技术措施所用的配件、 材料和工具的规格和材质; (3) 技术措施的节点构造及其与建筑物的固定情况; (4) 扣件和连接件的紧固程度; (5) 安全防护设施的用品及设备的性能与质量是否合格的验证。 5、 安全防护设施的验收应按类别逐项查验, 并作出验收记录。 凡不符合规定者, 必须修整合格后再行查验。 施工工期内还应定期进行抽查。 1、 严格执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贯彻执行国家现行的安全生产的法律、 法规,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和建设工程强制性标准; 2、 督促施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3、 督促施工单位对工人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及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交底。 检查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落实分部、 分项工程或各工序的安全防护措施; 4、 日常现场跟踪监理, 根据工程进展情况, 监理人员对各工序安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 现场检查、验证施工人员是否按照安全技术防范措施和操作规程操作施工, 发现安全隐患, 及时下达监理通知,责令施工企业整改; 5、 对主要结构、 关键部位的安全状况, 除日常跟踪检查外, 视施工情况, 必要时可做抽检和检测工作; 6、 每日将安全检查情况记录在《监理日记》; 7、 及时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沟通, 汇报施工现场安全情况, 必要时, 以书面形式汇报, 并作好汇报记录; 8、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 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9、 进行质量安全综合检查。 发现违章冒险作业的要责令其停止作业, 发现安全隐患的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 情况严重的, 应责令停工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10、 如遇到下列情况, 监理人员要直接下达暂停施工令, 并及时向项目总监和建设单位汇报; (1) 施工中出现安全异常, 经提出后, 施工单位未采取改进措施或改进措施不符合要求时; (2) 对已发生的工程事故未进行有效处理而继续作业时; (3) 安全措施未经自检而擅自使用时; (4) 擅自变更设计图纸进行施工时; (5) 使用没有合格证明的材料或擅自替换、 变更工程材料时; (6) 未经安全资质审查的分包单位的施工人员进入施工现场施工时; (7) 出现安全事故时; 六、 1、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方案, 包括计算书。 2、 安全防护设施自检, 验收记录。 3、 安全防护设施变更单及相关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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