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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岳山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怎么样?

admin2024-09-06人已围观

一、西安岳山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怎么样?

西安岳山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是在陕西省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注册地址位于陕西省西安市未央区未央宫街办西唐寨村65号。

西安岳山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是91610112MA6U9JDJ40,企业法人高晓艳,目前企业处于开业状态。

西安岳山峰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经营范围是:钢结构框架、活动房、彩钢大棚、集装箱房、铁艺造型、围栏、护栏、防盗门窗的设计、施工;彩钢制品、电力工程的安装;通讯器材、机电产品(除专控)、五金交电、办公用品、钢材、劳保用品、厨具及配件、市政围挡、日用百货、化工产品(不含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装饰材料的销售、租赁、安装;亮化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广告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安装;水泥配重块的销售和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本省范围内,当前企业的注册资本属于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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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隐形防盗窗价格须知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现在的人们在建材上有了大的发展,尤其是在窗户上,但是现在的人们,都为了自己的安全,往家里安防盗窗,但是在安防盗窗的时候,现在又出来了新的防盗窗,隐形的,大家都住到价格吗,接下来起我们为大家来介绍隐形防盗窗价格须知和隐形防盗窗厂家,希望大家在购买防盗窗的时候参考。

一.隐形防盗窗价格须知

1.特厚安全防护网钢丝隐形防盗网防盗窗轨道(发现更厚轨奖200元),参考价25.00元。

2.北京锰钢防盗窗安全304防盗窗隐形内置推拉伸缩防盗网防盗窗,参考价280元。

3.黑铁砖防盗窗室外光能红外线隐形防盗窗全无线红外栅栏免布线精品,参考价990元。

4.南宁隐形防盗网卫士盾低档,家装超低价格窗户安全阳台护栏防盗窗,参考价180.00元。

5.不锈钢2011米宽06金刚网价格门窗防盗窗纱隐形安全网防弹防鼠网,参考价1160元。

6.上海隐形纱窗价格上海防蚊纱窗纱门铝合金防盗纱窗报价,参考价152.00元。

二.隐形防盗窗厂家

1.先为大家来说说,昆山亚胜欧智能遮阳技术有限公司是集研发、生产、销售铝合金中空平板百叶,户外遮阳百叶,玻璃百叶,消防排烟百叶,消声百叶,不锈钢百叶及其配套消防排烟系统为一体的专业生产厂家。它主要生产、销售铝合金百叶窗、户外遮阳百叶、消防排烟天窗、异型排烟天窗,电动开窗机,智能化控制系统及铝合金门窗等。

2.接下来说说,陕西泰戈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导向,是一家专门从事绿色、环保、节能建材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的公司。该产品列入国家建设部关于推广应用实用型新技术(第一批)公告中的节能推广首选产品。其它产品正在公共建筑和居民住宅上得到更多、更广泛的应用。

3.最后来说说,临朐县柏晟金属制品厂是一家集科研、生产、销售于一体的综合性企业,其主导产品:铝合金百叶窗、塑钢百叶窗、锌钢百叶窗、各种规格及样式的工艺栅栏、铸铁围栏、热镀锌喷塑护栏、PVC护栏、阳台护栏、铁艺大门、不锈钢、铝合金、锻造、园林、古建、雕塑、假山、喷泉、路灯等系列产品。

现在的人们,为了自己的安全,都在窗户上做防盗窗,上面的文章中说的就是关于隐形防盗窗价格须知和隐形防盗窗厂家,小编哪里说的不太清楚的。

三、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拆迁政策执行标准

第一条 征迁人是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被征迁人是被征迁的房屋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空港新城(渭城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合法建筑及其附属物的征迁补偿安置(空港新城管委会开展的征迁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颁布后,空港新城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房屋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需经渭城区政府和空港新城管委会批准。

第四条 征迁公告发布后,征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房屋室内外进行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变更房屋权属,不得进行房屋抵押和租赁。渭城区住建、国土、工商、税务等部门不再审批房屋建筑、土地过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五条 由渭城区人民政府同空港新城管委会联合成立空港新城拆迁指挥部,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征迁。

第六条 被征迁房屋的结构、分类和补偿价格详见附件。

第七条 拆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附着物(构筑物),由征迁人统一组织拆除,被征迁人不得拆卸补偿过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否则,按补偿价款予以扣除。

第八条 征迁人按照人均建筑面积60㎡住宅用房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予以安置。

第九条 商业用房按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每人10㎡标准计算,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整村拆迁时与村组统一签订商业用房安置协议。

第十条 对被征迁人实行集中统一安置,不再重新划拨宅基地。安置点位于所在街办(镇)区域内。

第十一条 早期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建设的正在正常运营的乡镇企业、医院、养老院等,其生产经营性用房拆迁时除按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外,增加房屋补偿(不含附属物)总额30%的补偿款,作为对停产及设备、配套设施拆除、安装、搬运、调试等的补偿。未正常运营的乡镇企业、医院、养老院等征迁时,按照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 小城镇所在地主干道上被界定为经营用房的(一层),征迁时只给予货币补偿,货币补偿价格=房屋补偿价格+800元/m2(营业用房补助费);家办企业、商店、旅社等用房,征迁时按住宅房屋进行补偿。

第十三条 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造房屋的(含不符合庄基地划拨条件,未批先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违章建筑处理,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建成年限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四条 安置人口的确定,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征迁公告发布前,为所在村组农业户籍人口,参加村上分配,尽村民义务的;

2、原户籍在本地,现已迁出就学的学生、现役军人(不含军官、士官)、两劳服刑人员;

第十五条 外地(村)投亲靠友挂靠户口的不得作为安置人口。

第十六条 特殊农业户口人员的安置:

1、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户(独生子女需未婚)持有效证件及村、街办(镇)证明,可增加一个人的安置面积;

2、农村户口的双女结扎户持有效证件及村、街办(镇)证明,可增加30㎡的安置面积;

3、祖遗院落及农转非院落可享受两个人的安置面积(不享受过渡费);

4、户主为单职工家庭的被拆迁户,每户可增加30㎡的安置面积。

第十七条 征迁住宅房屋,被征迁人可以选择房屋安置,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一)选择房屋安置的,按以下政策进行补偿安置:

1、按人均60㎡进行安置,安置房均价为730元/㎡。

2、搬家费为每户3000元。

3、过渡费标准为200元/人·月,不足3个人的过渡费按3人计算;超过24个月后,过渡费为300元/人·月计算。过渡时间从腾空交清被征迁房屋起算至安置房屋交房,按实际过渡时间计算。

4、被征迁人的户数确定以政府批准的宅基地院落为计户单位,一证一户。宅基地手续不全的,由村、街办(镇)、渭城区国土分局提供相关证明,空港新城拆迁指挥部进行审核。

5、宅基地不论大小,每院补偿2万元(占新不腾旧的,旧宅基地在征迁时不予补偿)。在征收该宗土地时,每院按0.25亩的标准予以扣减,不再重复补偿。祖遗户及农转非院落每院补偿1万元,在征收该宗土地时,每院按0.125亩的标准予以扣减,不再重复补偿。

6、庄基地该批未批和已批未划的被拆迁户,出具村、街办(镇)和渭城区国土分局的证明经过拆迁指挥部认定一次性给予4万元补助。

7、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人均建筑面积在60㎡(含60㎡)以内的,每人给予4万元奖励。

8、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小于有效建筑面积的,其不足部分的面积按300元/㎡予以奖励。

9、在校中、小学学生,持户口本、学籍证明每人一次性给予交通补助费1500元。

10、对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每人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生活补助。

11、一次性给予被征迁户农机具、家禽家畜、生产生活必须品等处置补助费2000元。

(二)被征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为安置面积部分,货币补偿价格=房屋补偿价格+400元/㎡(补助费),超出安置面积部分按房屋补偿价格予以补偿。搬家费为每户2000元。

第十八条 审批手续齐全且四至清晰的空置宅基地(有宅基地批复、有相关缴费票据、有院墙、四邻无争议),每院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2012年6月以后划拨宅基地的还需要相关备案文件。

第十九条 根据被拆除房屋的交房先后顺序,确定选房序号。一户安置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分两批次进行选房。

第二十条 对住房确实有困难的安置户,由本户提出申请购买部分面积的安置房,购买面积不能超过30㎡。20㎡以内部分,多层房屋按1800元/㎡计算,高层按2600元/㎡计算;20㎡以上部分,多层按2600元/㎡计算,高层按3680元/㎡计算。

第二十一条 在征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不签订征迁协议,拒不搬迁的,依法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方案同《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集体土地房屋征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试行)》中不一致的,按本方案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按上述方案补偿安置后,村集体所有土地(包括村庄范围内的宅基地及宅基地以外的集体土地),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实施补偿后,由空港新城管委会进行储备。

第二十四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征地拆迁办公室。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村庄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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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切实搞好空港新城范围内建(构)筑物的征迁补偿安置工作,维护征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集体土地房屋征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空港新城总体规划,结合新城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第一条 征迁人是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理委员会;被征迁人是被征迁的房屋及附着物的所有权人。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空港新城(渭城区)范围内集体土地上合法建筑及其附属物的征迁补偿安置(空港新城管委会开展的征迁项目)。

第三条 本办法颁布后,空港新城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实施房屋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需经渭城区政府和空港新城管委会批准。

第四条 征迁公告发布后,征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对房屋室内外进行装修,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不得变更房屋权属,不得进行房屋抵押和租赁。渭城区住建、国土、工商、税务等部门不再审批房屋建筑、土地过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等相关手续。

第五条 由渭城区人民政府同空港新城管委会联合成立空港新城拆迁指挥部,由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征迁。

第六条 被征迁房屋的结构、分类和补偿价格详见附件。

第七条 拆除集体土地上的房屋、附着物(构筑物),由征迁人统一组织拆除,被征迁人不得拆卸补偿过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否则,按补偿价款予以扣除。

第八条 征迁人按照人均建筑面积60㎡住宅用房的标准对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予以安置。

第九条 商业用房按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每人10㎡标准计算,由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管理,整村拆迁时与村组统一签订商业用房安置协议。

第十条 对被征迁人实行集中统一安置,不再重新划拨宅基地。安置点位于所在街办(镇)区域内。

第十一条 早期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建设的正在正常运营的乡镇企业、医院、养老院等,其生产经营性用房拆迁时除按补偿标准予以补偿外,增加房屋补偿(不含附属物)总额30%的补偿款,作为对停产及设备、配套设施拆除、安装、搬运、调试等的补偿。未正常运营的乡镇企业、医院、养老院等征迁时,按照补偿标准予以补偿。

第十二条 小城镇所在地主干道上被界定为经营用房的(一层),征迁时只给予货币补偿,货币补偿价格=房屋补偿价格+800元/m2(营业用房补助费);家办企业、商店、旅社等用房,征迁时按住宅房屋进行补偿。

第十三条 违法占用集体土地建造房屋的(含不符合庄基地划拨条件,未批先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违章建筑处理,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按照建成年限给予适当补偿。

第十四条 安置人口的确定,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征迁公告发布前,为所在村组农业户籍人口,参加村上分配,尽村民义务的;

2、原户籍在本地,现已迁出就学的学生、现役军人(不含军官、士官)、两劳服刑人员;

第十五条 外地(村)投亲靠友挂靠户口的不得作为安置人口。

第十六条 特殊农业户口人员的安置:

1、农业户口的独生子女户(独生子女需未婚)持有效证件及村、街办(镇)证明,可增加一个人的安置面积;

2、农村户口的双女结扎户持有效证件及村、街办(镇)证明,可增加30㎡的安置面积;

3、祖遗院落及农转非院落可享受两个人的安置面积(不享受过渡费);

4、户主为单职工家庭的被拆迁户,每户可增加30㎡的安置面积。

第十七条 征迁住宅房屋,被征迁人可以选择房屋安置,也可以选择货币补偿。

(一)选择房屋安置的,按以下政策进行补偿安置:

1、按人均60㎡进行安置,安置房均价为730元/㎡。

2、搬家费为每户3000元。

3、过渡费标准为200元/人·月,不足3个人的过渡费按3人计算;超过24个月后,过渡费为300元/人·月计算。过渡时间从腾空交清被征迁房屋起算至安置房屋交房,按实际过渡时间计算。

4、被征迁人的户数确定以政府批准的宅基地院落为计户单位,一证一户。宅基地手续不全的,由村、街办(镇)、渭城区国土分局提供相关证明,空港新城拆迁指挥部进行审核。

5、宅基地不论大小,每院补偿2万元(占新不腾旧的,旧宅基地在征迁时不予补偿)。在征收该宗土地时,每院按0.25亩的标准予以扣减,不再重复补偿。祖遗户及农转非院落每院补偿1万元,在征收该宗土地时,每院按0.125亩的标准予以扣减,不再重复补偿。

6、庄基地该批未批和已批未划的被拆迁户,出具村、街办(镇)和渭城区国土分局的证明经过拆迁指挥部认定一次性给予4万元补助。

7、符合条件的农业人口,人均建筑面积在60㎡(含60㎡)以内的,每人给予4万元奖励。

8、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小于有效建筑面积的,其不足部分的面积按300元/㎡予以奖励。

9、在校中、小学学生,持户口本、学籍证明每人一次性给予交通补助费1500元。

10、对低保户、五保户、残疾人、年满60周岁及以上老人,持户口本及相关证明,每人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生活补助。

11、一次性给予被征迁户农机具、家禽家畜、生产生活必须品等处置补助费2000元。

(二)被征迁人选择货币补偿的, 被拆除房屋建筑面积为安置面积部分,货币补偿价格=房屋补偿价格+400元/㎡(补助费),超出安置面积部分按房屋补偿价格予以补偿。搬家费为每户2000元。

第十八条 审批手续齐全且四至清晰的空置宅基地(有宅基地批复、有相关缴费票据、有院墙、四邻无争议),每院一次性给予10万元补助。2012年6月以后划拨宅基地的还需要相关备案文件。

第十九条 根据被拆除房屋的交房先后顺序,确定选房序号。一户安置两套(含两套)以上住房的,分两批次进行选房。

第二十条 对住房确实有困难的安置户,由本户提出申请购买部分面积的安置房,购买面积不能超过30㎡。20㎡以内部分,多层房屋按1800元/㎡计算,高层按2600元/㎡计算;20㎡以上部分,多层按2600元/㎡计算,高层按3680元/㎡计算。

第二十一条 在征迁公告规定的搬迁期限不签订征迁协议,拒不搬迁的,依法严格按相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实施方案同《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集体土地房屋征迁补偿安置管理办法(试行)》中不一致的,按本方案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按上述方案补偿安置后,村集体所有土地(包括村庄范围内的宅基地及宅基地以外的集体土地),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实施补偿后,由空港新城管委会进行储备。

第二十四条 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五条 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 本方案的解释权归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征地拆迁办公室。

注解:

1、“祖遗户”是指祖上为本村村民,子女已成为居民,继承了祖上遗留的房产户。

2、“农转非”是指原来是本村村民,现已转为非农居民的房产户。

3、“单职工家庭”是指农村家庭主要成员夫妻双方中有一方为非农户口的家庭。

房屋补偿标准

序号

结构类型

等级

补偿标准

等级基本要求

折旧率

1

砖混结构

430元/㎡

砖墙承重,圈梁、构造柱等结构构件齐全的

5年以内(含5年)房屋折旧率为0%;5年以上(不含5年)至10年(含10年)房屋折旧率为5%;10年以上(不含10年)房屋折旧率为10%

390元/㎡

砖墙承重,圈梁、构造柱等结构构件不齐全的

350元/㎡

砖墙承重,没有圈梁、构造柱等结构构件的

2

砖木结构

350元/㎡

240砖墙(有砖砌柱或木柱)支撑的木屋架、轻钢屋架,木质檩橼,木质屋面板或瓦屋面

330元/㎡

240砖墙(无砖砌柱或木柱)承重,木质檩橼,瓦屋面

3

砖土木结构

280元/㎡

两山墙全砖墙,主要砖柱承重,木屋架、松木檩橼,土坯墙充填,砖基,瓦屋面

260元/㎡

砖基,土坯墙,砖柱或木柱承重,木屋架,松木或杂木檩橼,土坯墙充填,瓦屋面

4

简易结构

150元/㎡

砖墙、檩条、石棉瓦(彩钢瓦)屋面

5

装修

150元/㎡

1、地面:60cm×60cm以上全抛光瓷砖、花岗岩地面,高级木地板地面;2、内墙面:全瓷砖或木踢脚线、木质欧式墙裙(含包暖气)、壁纸、软包、防火板墙面;3、天棚:木质全吊顶天棚或玻璃透光天棚;4、门窗:高级铝合金门窗、压花木门,高级木料或不锈钢门窗套,高级铝合金或木质隔断、商品防盗网

5年以内(含5年)装饰折旧率为0%;5年以上(不含5年)至10年(含10年)装饰折旧率为5%;10年以上(不含10年)装饰折旧率为10%。在装饰四项项目中,每项各占25%,有达不到项目要求标准的,按比例减扣

100元/㎡

1、地面:50cm×50cm以上的全瓷砖、大理石地面、彩色水磨石地面、碎块大理石、花岗岩地面;2、内墙面:半瓷砖踢脚线、乳胶漆墙面、木质普通墙裙(含包暖气);3、天棚:木质半吊顶,乳胶漆顶棚面;4、门窗:铝合金门窗、木制门窗套,普通铝合金或木质隔断,自制或非商品金属防盗网

房屋补偿标准

序号

结构类型

等级

补偿标准

6

围墙

砖围墙

120砖墙150元/延米,240砖墙200元/延米,土墙80元/延米

铁栅栏围墙

240元/延米

砖花墙

50元/延米

7

简易房

石棉瓦房

110元/平方米

简易棚

60元/平方米

钢架彩钢棚

80元/平方米

彩钢瓦房

墙体厚度5公分以下100元/平方米,5公分以上(含5公分)130元/平方米

8

门楼

简易结构

2000元/个

砖木结构

3000元/个

砖混结构

5000元/个

9

扶手

水泥扶手

50元/延米

不锈钢扶手

120元/延米

木艺、铁艺

150元/延米

10

窑洞

砖箍窑

380元/平方米

普通土窑

普通土窑280元/平方米(二间以下按不住人计算)

不住人土窑

80元/平方米

11

水塔

砖混水塔

高10米以下、30吨水塔50000元;高10米以下、50吨水塔60000元;高20米以下、30吨水塔70000元;高20米以上、50吨水塔80000元

简易水塔

高10米以下、15吨以下10000元;高10米以上、15吨以上水塔20000元

房屋补偿标准

序号

结构类型

补偿标准

序号

结构

类型

补偿标准

12

隔断

80元/平方米

35

防护网

35元/平方米

13

传统砖混畜禽舍

100元/平方米

36

铜管护栏

50元/米

14

粮仓

200元/平方米

37

大理石洗脸池

150元/个

15

简易厕所

200元/座

38

瓷洗脸池

80元/个

16

楼梯

200元/平方米

39

水泥池

30元/个

17

砌瓷砖灶台

300元/个

40

水泥排水渠

20元/米

18

外墙贴瓷

40元/平方米

41

琉璃瓦

50元/平方米

19

水磨石

有分隔铜条:70元/平方米,无分隔铜条50元/平方米

42

大铁门

宽1.8米以下800元/幅,宽1.8米以上1000元/幅

20

水刷石

30元/平方米

43

大木门

600元/幅

21

普通灶台

200元/个

44

卷闸门

600元/个

22

太阳能

180元/套(迁移费)

45

电动卷闸门

1000元/个

23

空调

180元/个(迁移费)

46

防盗门

300元/套

24

电话

150元/部(迁移费)

47

水泥地面

30元/平方米

25

有线电视

150元/个(迁移费)

48

砖铺地面

20元/平方米

26

土暖气

800元/套

49

贴瓷炕

300元/个

27

自动饮水设施 (猪场)

500元/套

50

打料机、饲料加工机、粮食剥皮机

500元/套(含迁移费)

28

店内设小型冷库

1000元/个

51

磨面机

1000元/套(迁移费)

29

上下水

500元/套

52

自来水管

10元/米

30

篮球杆

500元/套(迁移费)

53

水泥乒乓球台

500元/个

31

雨水井 (渗井)

300元/个

54

水井

塬上2000元/个(含水泵),塬下1500元/个(含水泵)

32

压水井

400元/个

55

村碑

500元/套

33

广告牌 (灯箱)

100元/个

34

水泥宣传碑

300元/套

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村庄拆迁补偿安置奖励办法

为加强对空港新城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迁补偿安置的管理,保障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村庄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结合新城实际,制定拆迁奖励期优惠办法。

第一条 拆迁工作启动第一周为政策宣传期,宣传期之后的一个月为奖励期。

第二条 拆迁工作分两个奖励期:

1、第一奖励期20天

2、第二奖励期10天

第三条 在第一奖励期腾空房屋交房并签订协议的被征迁人,可享受如下奖励:

1、每户给予5000元的按时丈量奖励;

2 、按时交房的被拆迁户每人给予10000元奖励;

3、每户给予20000元的按时签订协议奖励;

4、指挥部提供车辆免费搬家(限10公里以内)。

第四条 在第二奖励期腾空房屋交房并签订协议的被征迁人,可享受如下奖励:

1、每户给予3000元的按时丈量奖励;

2、按时交房的被拆迁户每人给予8000元奖励;

3、每户给予15000元的按时签订协议奖励;

4、指挥部提供车辆免费搬家(限10公里以内)。

第五条 超过奖励期,尚未腾空房屋并签订协议的被征迁人,严格按《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村庄拆迁补偿安置实施方案》执行。

第六条 本办法自2013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七条 本办法由陕西省西咸新区空港新城管委会征地拆迁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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