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第一次遇到乙后4分之5分钟遇到丙,再过4分之15分钟第二次遇到乙,所以甲第一次遇到乙到第二次遇到乙之间经过4分之20分钟,即5分钟,而在这5分钟中甲乙共走了一圈,即600米
所以甲的速度为(600/5)/(2+3)*3=72(m/min)乙的速度为90*2/3=48(m/min)
由上述,从出发到甲第一次遇到乙共4分钟,所以甲遇到丙时已经过了4+5/4=25/4(分钟)
所以丙的速度为600/(25/4)-72=24(m/min)(前提这是第一次遇到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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