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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临时设施设计,检算和审核制度

时间:2024-01-28 10:52:46  来源:http://www.hbpzhlw.com  作者:admin

临时设施检查验收制

1.总则

1.1随着本项目施工的即将展开,将会有大量的新设备、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得到广泛应用,施工生产中临时设施的不断进步和更新。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确保安全生产,除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外,制订本细则。

1.2本细则所称临时设施是针对某个具体工程项目设置的、其整套设施属于非国家定型、定点生产的构筑物或器具。

2.岗位职责和分工

2.1临时设施设计、鉴定实行总工程师技术负责制,对工程临时设施的设计、鉴定必须在各级总工程师负责、组织下进行。

2.2临时设施(设计、制造)按照划分范围经理部审批鉴定和集团公司审批鉴定。在经理部审批鉴定范围内的直接由经理部审批鉴定。在集团公司审批鉴定范围内的先由经理部审核,再报集团公司审批,然后经理部、集团公司共同参加鉴定。

2.3鉴定由经理部和集团公司两级工程、安质、研发、物资设备等部门共同参加核定。设计资料完成后先报经理部工程部审核。

经理部工程部负责对临时设施的可行性和满足施工生产进度、质量、工艺和规模要求的审定,对设计、计算资料、采用的材质进行复核,对测试手段及结果进行审查和核定。

安全质量部负责审定临时设施安全操作规程是否符合规定,对临时设施的使用运转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物资设备部负责对技术标准、加工制造工艺、装配、出厂检验、操作、电器等进行鉴定。

3 经理部审批的临时设施范围:

3.1.临时吊架:

起吊临时设施在吊重30吨以上或吊跨12米以上。

3.2.施工便桥:

3.2.1 跨越既有铁路及公路。

3.2.2 跨度在16米以上、荷载汽20吨以上。

3.2.3 人行缆索吊桥。

3.3.施工膺架:

3.3.1 跨越铁路及III级以上公路。

3.3.2 跨度在16米以上。

3.4.施工脚手架:高度在40米以上。

3.5.缆索吊机:

3.5.1 高度在20米以上。

3.5.2 跨度在100米以上。

3.5.3 吊重在3吨以上。

规模达到以上两项的设计,均需报经理部审批。

3.6.铁路顶进桥涵施工的线路加固。

3.7.桥梁顶推、悬拼、悬灌及滑模、爬模等施工的临时设施。

3.8.采用新技术、新工艺、特殊结构施工的临时设施。

报经理部审批鉴定的临时设施,由工程部、物资设备部参加并按各自职责核定后由工程部审批,经理部总工程师负责组织鉴定。

除上述规定的经理部审批鉴定的项目外,其他较小规模的临时设施均由各工区总工程师组织鉴定后使用。

4 集团公司审批的临时设施范围为:

4.1.起吊临时设施在60吨以上(不含60吨),吊跨16米(不含16米);施工便桥单跨32米以上,荷载汽20吨以上。

4.2.缆索吊机:

4.2.1 高度在30米以上(不含30米);

4.2.2 跨度在200米以上(不含200米);

4.2.3 吊重在5吨以上(不含5吨);

规模达到以上两项的设计,报集团公司审批鉴定。

4.3.特殊情况下、需载人的缆索吊,在设计、加工、制造等各环节和紧急制动装置、限位装置均能满足安全的前提下,无论规模大小、其设计均须报集团公司审批鉴定。

4.4报集团公司审批鉴定的临时设施,由工程部、安质部、研发中心共同参加并按各自职责核定后由工程部审批,安质部组织鉴定。

5 工作程序和作业要求

5.1临时设施必须严格执行先设计、审批。后制作安装,经鉴定合格再投入使用的程序。上报审批的项目,必须有单位负责人签字。

5.2临时设施的设计资料应包括设计图纸、结构、材料设计、计算资料、工艺流程及安全操作规则,各项资料必须有设计者、复核者签名,审定必须由单位负责人签字。

5.3委外设计项目,受委托单位必须有该设施的设计资质、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签证齐全,加盖公章。

5.4所有临时设施的设计必须按分工进行审批,经审批签发后,方可加工制作。未经设计审批或委托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设计、加工制作者,不得组织鉴定和投入使用。并追究责任者。

5.5临时设施的构件加工制作必须委托具备能力的单位进行、严格按图加工安装。

产品、构件必须采用有资质的厂家的合格产品。起重设施及其一切构件,必须使用定点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其规格与规程一致。严禁使用三无产品。对其主销轴、钢丝绳及索具、限位安全装置、吊钩等要害部位要进行定期探伤检查。

5.6凡起重、吊装、承力机具(包括脚手构件、桁架、吊架、井架、吊篮、作业平台等)的设计,一律应有力学计算依据并考虑疲劳检算,安全系数要符合有关规定,在使用前必须做承载及超载试验。

5.7经鉴定投入使用的临时设施,其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设计中载人的缆索吊机在使用中不准人、料混载,同时必须加配另一名操作人员进行防护操作。

5.8临时设施设计鉴定只对该项目工程有效,拆迁另一项目施工时,无论其规模相同与否,均应按类别重新审批鉴定。

6. 其它项目要求

6.1桥梁墩台、挡土墙等模板的拉筋、箍筋、带木等均应根据混凝土灌注速度、捣固机械类型因素进行计算确定施工。

6.2施工除遵守以上条款外,对滑模设备及滑升设备,必须有力学计算,具有一定安全系数,设备齐全配套,并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掌握混凝土强度增长计算,符合滑升条件时才准滑升。

7.其它

7.1各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本细则。

7.2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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