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急~横穿公路的危险

时间:2024-03-21 12:36:27  来源:http://www.hbpzhlw.com  作者:admin

一、急~横穿公路的危险

在不少地方,横穿马路似乎已经成为“中国人的一大陋习”,就像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一样随处可见。上个月末,就有人因少走200米人行通道横穿长沙五一大道被车撞击当场身亡,然而事发后的隔天上午,继续与死神擦肩而过的人们仍然络绎不绝。悲剧没能阻止继续横穿马路者的脚步,就在离事发地点不过5米处,短短的5分钟时间里,就有14人横穿马路,刹车声四起,场面颇为“壮观”。

相信不少地方都有人行天桥,或者地下人行通道,但为什么人们就是宁愿“直奔主题”,而放弃走安全路线呢?仅仅是因为横穿马路要比走人行天桥或地下人行通道近吗?可就拿上面的例子来说,两者之间相差仅100米左右的距离。为了省这100米左右的距离,值得吗?大家都知道,横穿马路,既有生命危险又违反交通规则,这种不对、不好的事情,却为什么有人偏偏要去做?

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在于横穿马路的成本。对个人来说,横穿马路没有带来任何经济上的损失,即没有制度约束,也就是交易成本为零;其次,绝大多数人的横穿马路体验当中,因过马路而导致死亡的概率极小(因为生命只有一次,对同一个人不可能有两次死亡经历,一次要不就PASS,要不就OVER),边际成本可以说几乎为零。此外,人本身是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的经济动物,存在侥幸心理并偏好走捷径,特别是当人们看到他人横穿马路相安无事的时候,更加愿意冒这个险。不能说这样的人完全没有安全意识,但那一刻他们的安全意识却被更强烈的“快感”覆盖和取代了。于是个人的自利动机就会取代安全意识,并且互相感染扩散成群体行为。因此,不难想象,会有20分钟160人乱横马路这一现象的存在。

从交互上看,横穿马路能给行人带来更高的效率。谁都知道两点之间直线最短,为了赶时间、图方便,横穿马路可以说是完成“迅速从马路的这一边到马路的那一边”这一交互任务的最佳方案。这个过程中,用户所面临的唯一交互障碍只有来往的车辆(如果没有栏杆和警察的话),这个障碍一般情况下都能克服,当用户懂得如何去克服这个障碍后,自信心和“快感”就随着横穿马路的成功率的增加而增加,从而导致“横穿马路”这一行为习惯的建立,这时候,想再用道德和法律工具来阻止他不再横穿马路就难了,任何时候,只要一有机会,横穿马路者还是会照旧横穿马路。

因此,从交互设计的角度上说,之所以有众多的人横穿马路,是我们把交通系统设计得太“方便”了,以至于人们“喜欢”与马路进行“交互”,导致悲剧的发生。因此,要减少横穿马路带来的悲剧,就得增加横穿马路的难度,使人们对马路交通系统感到疑惑、沮丧甚至恐惧,或者将地下人行通道、人行天桥这类安全通道设计得有趣、方便并引人入胜,而不仅是利用强制性法律手段禁止人们横穿马路或处以罚款。我相信,一个设计良好的交通系统要比口头宣传呼吁人们树立安全意识更有说服力,也更能够减少由于横穿马路带来的社会问题。

二、这样的交通事故应该怎么办?

能够实际要到的只是还有营养费..但是任何赔偿都有计算公式的,不像1楼说的,要他赔个10万8万的..那是不可能的.营养费你只要和对方说好,把营养费写在调解书里面.对方也可以找保险公司报.至于怎么说就要看你的个人技巧了..还有护理费的算法是你父亲的一日工资乘以照顾你母亲的天数,以及如果还要后期护理,也可以算进去,还有不懂的加我QQ问我 85392856

如果觉得我的回答满意请选为满意答案,谢谢

三、被火车撞了,赔偿与事发地点有关系吗

有,假如在站内,无论怎样铁路必须赔,在站外线路铁路基本不管,顶多赔几百元。在道口,关键是看道口看守工是不是来车前及时放下栏杆了没有,尽到责任了没有

四、幼儿家长安全知识调查问卷!(急啊!)

一,1,摔伤,烫伤,触电,中毒,异物吸入窒息

2,斑马线,

3,110,120,

4,头痛,头晕,乏力,恶心

5,电插座,煤气灶,电茶壶

6,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

7,由大人带,人行道,非机动车道,

二,1,B

2,B

3,B C

4,A

5,B

6,ABC

7,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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